关于征集学会第十届个人会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下称学会)正式成立于1953年, 是由江西省从事土木建筑科技工作者和相关单位自愿组成 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学会现有30 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学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团结和组织全省土木建筑科技工作者及企事业单位,为推动我省土木建筑科技进步、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对江西经济的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和贡献。
鉴于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学会《章程》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现已成立学会换届工作筹备小组并开展征集学会第十届个人会员工作,现将个人会员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会个人会员(学生会员、普通会员、资深会员、荣誉会员)入会的基本条件:
(1)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拥护学会的章程;
(2)在江西省从事土木或建筑领域工作;
(3)有加入学会的意愿,并积极参与学会学术活动和积 极支持学会工作。
二、学会个人会员(学生会员、会员、资深会员、荣誉会员)的具体条件:
学生会员:省内外土木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校之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
普通会员: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省内土木或建筑领域科技工作者,或热心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土木或建筑领域管理工作的人员。
资深会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水平的最高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30年、或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20年的省内外土木或建筑工程科技人员;或长期热心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土木或建筑领域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管理工作人员。
荣誉会员:在学会担任过两届常务理事职务并为学会做出过重要贡献的学会老会员。
以上申报的学会个人会员(学生会员、会员、资深会员、荣誉会员)应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分别符合具体条件。
三、会员享有的权利:
1、在学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学生会员除外);
2、参加学会的活动权,有参加“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专家(智库)工作委员会”、“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或“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银发工作委员会”活动的待遇权;
3、对学会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4、取得学会有关信息权、技术资料权;
5、向学会反映个人或其他会员的意见权和要求权;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7、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2、关心、协助学会开展工作,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
3、参加学会开展的各项科技及交流活动,积极完成学会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等工作;
4、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及科技服务;
5、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信息;
6、按《章程》规定及时交纳会费(学生会员除外)。
五、办理入会(或重新登记)的具体流程:
申请会员具体流程:①直接使用微信扫码注册,或登录“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官方网站”、进入“会员管理系统”、微信扫码登录二维码并填写相关信息,②可在“业务领域”栏目中根据个人愿望勾选想参与学术活动的多个专业(工作)委员会,③学会按照《章程》程序确认并在学会的网站上成批次予以公布后即成为正式会员,享受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
有成为学会第十届个人会员自愿者,请即开始网上申报。首批申请会员的审核工作于2025年6月1日进行。
六 、联系方式:
王运凯:19179113360
电子邮箱:jxtmjzxh@163.com
江西省土木建筑学会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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